专家: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不会耗尽,能够实现长期收支平衡
近年来,一些机构和专家曾发表预测言论,称我国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将在2029年或者2035年耗尽。
中国社会保障学会副会长兼养老金分会会长、浙江大学国家制度研究院副院长金维刚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关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在不久的将来会耗尽的说法,是误解误读。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筹资机制来看,筹资来源不仅包括单位缴费和个人缴费,而且包括财政补助。财政补助不仅是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法定来源之一,而且政府财政承担托底责任。根据《社会保险法》的有关规定,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出现支付不足时,由政府给予补贴。”
还有多项储备政策
记者在《社会保险法》中看到,第六十五条规定:“社会保险基金通过预算实现收支平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在社会保险基金出现支付不足时,给予补贴。”
针对有关我国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耗尽的说法,金维刚认为:“这是某些机构和媒体的炒作和误读。”
对于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运行状况,实际上中国政府还有很多政策工具可以对其进行调节。
金维刚表示,我国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是一个处于动态平衡状态的系统,其可持续性不能仅凭静态的收支来衡量。为增强养老保险基金的可持续性,我国政府持续采取积极措施,包括调整缴费比例、拓宽覆盖面以及优化基金投资策略等。
从2022年1月起,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全国统筹开始实施。
据了解,全国统筹实施之后,建立了中央和地方政府的支出责任分担机制。一方面,中央财政对养老保险的补助力度不会减小,保持稳定性和连续性。另一方面,地方政府的支出责任将更加明确,各级政府的责任都将进一步压实。
“全国统筹实施后,全国各地区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全面实现基金收支平衡。”金维刚再次强调,“从基金收支情况来看,尤其在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实行全国统筹以后,全国实现一盘棋。在实行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全国统筹之前,在全国范围内基金都是收大于支的,在此之后也一直保持这样一种态势。”
促进企业年金发展
目前我国已经建立了多层次养老保障体系,主要由“三大支柱”构成。其中,第一支柱是基本养老保险;第二支柱是年金制度,包括企业年金和职业年金;第三支柱是个人养老金和商业养老保险,这是一种由个人自愿建立的个人养老金融储备。
“企业年金的问题大家都很关注,这么多年一直发展缓慢,覆盖率没有超过7%。”金维刚指出,“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率有进一步下调空间,自2022年通过实行全国统筹以来,每年通过全国统筹调度资金就可以实现全国范围内收支平衡,在未来较长时期内都可以维持这种状态,从而为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率适当下调提供可能。
近年来,针对企业年金发展存在覆盖率低等问题,部分地区积极采取政策措施促进企业年金发展,其中包括山东、河南等省出台相关文件,允许民营企业在突破企业建立年金必须全员覆盖的要求,允许企业先为一部分职工建立企业年金,或先行为科研创新团队、专业技术、技能人员、管理人员等建立企业年金,开启民营企业先为一部分职工建立企业年金的探索。
金维刚认为:“为促进企业年金发展,应适当下调企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率,降低企业缴费负担。同时,国家应通过政策引导和激励企业建立企业年金,并尊重企业选择。从民营企业的角度来看,如果建立企业年金有利于企业吸引和留住各类人才和骨干员工,从而促进企业生产经营,并且企业具备必要的经济实力,才有可能选择建立企业年金。企业年金筹资来源于企业奖励和福利基金,其中奖励基金是企业薪酬的一部分,因此企业年金可以作为吸引和留住各类人才和骨干员工的一种薪酬激励措施,可以先对一部分职工建立企业年金,并采取加入企业年金集合计划的方式。集合计划更适合中小微企业和民营企业,应作为今后进一步推广企业年金发展的一个重点。”